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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西安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意味后,属于西安的落地执行细则正式来了!
以2026年8月28日为分界节点,分新项目、在途项目实行差异化预售+现房制度,配套土地、融资、验收、资金监管新规。
从细则口径来看,大方向一样,在抬升开发门槛的同时,会拉长开发周期、增加企业资金沉淀。但仔细看西安的细则,其实是在执行国家统一改革框架之外,推出更多本地化的弹性安排,平滑制度切换。
对于很多人纠结的新老政策过渡,政策写得很清楚:
2026年8月28日(含)前,已取得(含部分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办理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申请预售许可的,预售条件按原有政策规定执行;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正在土地出让)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原则上按新取得土地项目执行预售政策,经项目所在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研判能确保项目按期建成交付的,在加强预售资金监管的条件下,报市住建部门备案后,在2027年底前可按原预售条件申请预售。
而这次政策中,还是有一些值得注意的点。
首先,新取得土地项目。8月28日后的,单体建筑应当完成主体结构封顶,经项目属地住建部门核查通过后,方可办理预售许可。项目预售资金实行封闭管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水电气热等配套设施具备交付条件后,方可解除预售资金监管。具体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另行印发。
其次,可以分批最小按照单元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报规划方案时,可结合建设规模、交付安排拟定分批分期开发计划,在资源规划部门、住建部门的指导下合理划定最小单元,项目可按划定的最小单元依次组织竣工验收备案。
最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缴纳不少于50%出让金的,可以办理土地预登记证明,先行办理宗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不动产测绘等手续,销售已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对应部分房屋。
能发现这次西安的细则,对购房者和房企来讲,都有一定的影响。
对购房人来讲,最直接的变化就是买房确定性增加,从"还着贷等房"到"拿着钱等房"。
预售门槛抬到"单体建筑封顶 + 属地住建核查通过"才发证,保证了交付的安全性。
8·28后取得预售证的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才发个人按揭,不用再急着还房贷。
新出让地优先现房销售,买现房彻底消除交付不确定性。
但需要注意,分单元验收下,交付/办证节点按单元走,接下来买房更要看清所购单元适用哪套节奏。
对房企来讲,虽然相较于已经出台政策的部分城市,资金闸门松了一丝丝,但底线没动,这次政策依旧是一次房企资金实力的筛选。
封顶才能卖,自有资金沉淀拉长,对高负债、资金薄的中小房企是硬考验。不过分户土地抵押和按套单元代码,也给了房企软着陆的时间。
最后还要注意,新政之下市场供应的新房接下来估计陆续会有明显减少,所以对于最近一两年就有需求的购房人来讲,也要做好新政之后的购房打算,别被误伤在政策真空期。
附: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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