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陈璐)10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一批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冬季供热典型案例。其中,某热力公司与某置业公司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案是人民法院依法规制违规用热、维护供热市场秩序的典型案例,人民法院对违规用热行为予以规制,依法判令违规用热方足额交纳供热费用。
案情显示,2022年11月,某热力公司与某置业公司签订供热协议,约定由某热力公司为某置业公司开发的小区提供供热服务,并明确约定某置业公司不得擅自增加、违规使用用热面积,否则应当补交相应供热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某置业公司承诺,小区住户供热费用由其统一收取后向某热力公司交纳。
合同履行期间,某热力公司发现,案涉小区共计24户存在未经许可私自接通供热设施、违规用热的情形,其中包括某置业公司两处空置房及一处小区物业用房。后某热力公司诉至法院,主张某置业公司应补交供热费用66720.40元。诉讼过程中,部分用户自行结清欠费,最终尚欠供热费用19784元。
供热资源具有公共民生属性,私自接热、擅自扩大用热面积等行为,不仅违反合同约定,挤占公共供热资源、增加供热企业运营损耗,还会破坏区域供热平衡,损害广大用户的合法用热权益。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根据双方签订的供热协议约定及某置业公司的承诺,擅自违规扩增用热面积产生的费用,应由某置业公司承担。据此,判决某置业公司向某热力公司支付剩余欠付供热费用19784元。本案判决已生效。
编辑 白爽
校对 张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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