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纵深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仪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一批网络餐饮领域违法违规案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入网餐饮经营者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引导行业守法规范经营,现将第四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仪征燕喜娜饮品店对在食用方面有特殊要求
的食品未在网上刊载的食品信息中
予以说明和提示案
2026年8月19日,仪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仪征燕喜娜饮品店进行检查,在当事人的网店发现其销售的红豆桃胶炖牛奶、红豆桃胶暖宝饱、红豆桃胶暖宫宝未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桃胶等15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3年第8号),桃胶产品标签、说明书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仪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目前,当事人已完成网上店铺的整改,相关桃胶类饮品已完整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提示。
仪征市客早来酱香饼店销售超范围
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2026年6月24日,仪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会同检测机构抽检人员对仪征市客早来酱香饼店经营场所内煎炸过程用油进行抽检,经检验,所抽检的煎炸过程用油极性组分,标准指标:≤27%,实测值:38.6%,极性组分项目不符合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小餐饮管理的决定》第十一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小餐饮管理的决定》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仪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当事人已完善管理制度,严格管控煎炸油使用周期。
仪征市杨子串串餐饮店安排未取得
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
直接入口食品案
2026年3月30日,仪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仪征市杨子串串餐饮店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店有3名从业人员未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执法人员现场向当事人下达了当场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整改,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2026年4月22日,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仍有3名从业人员未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仪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无证人员已取得有效健康证明。
拟稿:食品经营股,一中队,真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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