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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锟一 孙婧妍
“法官,我们发现被执行人在北京的第三人公司处享有一笔到期债权!”
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这条关键财产线索,让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的一起合同纠纷执行案件迎来转机。执行法官迅速开展核查、精准出击,成功执行到位86万余元到期债权,让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一纸判决”转化为“真金白银”。
某设备公司与某技术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被告某技术公司向原告某设备公司清偿剩余款项8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某技术公司开展全方位财产查控,力求从源头破解执行难题。经线下走访调查发现,该被执行人企业濒临停业,负债较多,暂无实际履行能力。面对这一执行标的较大、无可供处置财产的案件,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就在执行工作举步维艰之际,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重要财产线索:被执行人曾与北京某企业签订合同,承包一处工程项目。目前该工程已竣工验收并完成结算,但对应工程款尚未支付。
线索就是办案突破口。为防止这笔款项被提前拨付、转移,执行法官立刻拨通跨地域联系电话,与北京这家企业反复沟通核实。经确认,该企业账面上确有95万余元应付工程款,属于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
为牢牢锁住这笔“沉睡”的款项,执行干警第一时间依法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释明法定协助义务,明确禁止其向被执行人支付该笔工程款,堵死规避执行的可能。
但协助执行不等于直接划款,第三方企业仍存有顾虑。执行干警没有简单机械办案,多次开展线上沟通,摆事实、讲法条,细致解读第三人到期债权的法律规定,逐条解答企业的疑惑,一点点打消对方的思想顾虑。经过多轮耐心沟通疏导,第三方企业最终配合执行工作,案款顺利扣划到位。至此,86万余元全部执行到位,案件圆满办结。
“第三人到期债权执行制度的成功适用,是本案顺利执结的关键。”办案法官表示。
本案办理过程中,该院打破仅核查被执行人自有财产的传统执行思路,依法拓展执行范围,规范运用第三人到期债权制度,有效处置隐形财产,兼顾司法严谨性与执行灵活性。
下一步,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将始终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施策、尽“执”尽责,切实维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初审:林冬雪
复审:付新宇
终审:谢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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