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1月17日,农历腊月,黑龙江海林市的街头已经有了过年的气氛,下午4点多,海林市公安局交警队车管股股长王某家中响起了敲门声。
门外站着两个男人,门开之后,先是一段简短的交谈,随后是搏斗,再然后是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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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那天下午,王某的二女儿正在卫生间,她先是听到客厅里传来异样的动静,接着是枪响。
她比谁都清楚,父亲没有把配枪带回家的习惯,家里响起枪声,意味着进来的不是普通人。
她反锁了门,慌乱中把门把手拽了下来,门外的人在撞门,她没有别的退路,从二楼卫生间的窗户翻了出去。
落地时她翻滚了一下所幸没摔伤,爬起来就往派出所跑去,接警后海林市公安局民警分路出击,在各主要路口堵截盘查,刑侦人员和法医赶到现场勘查。
等警方进入那间屋子,屋里的情形让人说不出话来,王某和他的大女儿、三女儿、小儿子,一共4人遇害。
大女儿怀里抱着一个17个月大的男婴,孩子因为被压在身下,侥幸活了下来。
一场灭门式的血案发生在腊月,发生在一位民警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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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现场勘查和法医鉴定,给案件指向了一个更让人不安的方向,作案使用的枪支中,有一支是1991年“4·22”案中被抢的“六四式”手枪,另一支来自1993年“10·6”杀人案,这两起旧案,当时都悬着。
1991年4月22日,柴河林业公安局刑侦科的内勤民警赵某自4月19日起无故缺勤。
当晚8时许,同事撬开他家门,发现赵某和他9岁的女儿遇害,赵某佩带的六四式手枪不见了。
1993年10月6日,海林市石河乡派出所副所长丁某夫妇在家中遇害,丁某佩带的“六四式”手枪被抢走,现场遭到破坏,几乎没有留下有价值的线索。
三起案子,同样的目标是警察,同样的手段先夺枪,再杀人,同样的结果枪不见了。
在省公安厅案件中心的指挥下,海林警方决定并案侦查,把柴河、海林、牡丹江三地列为重点区域,对25岁至45岁的男性逐户逐人登记造册、摸底排查。
让办案人员振奋的是,这次凶手走得太急,现场留下了来不及处理的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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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案子在半个月后出现了转机,但转机来自另一起案件,1994年1月28日,哈尔滨至大连的高速公路上,一名叫王成岩的男子持枪威逼出租车司机载他去开原。
司机佯装加油,在加油站把车开走甩掉了他,王成岩随后流窜到开原,又劫持了一辆大客车索要钱财,司机不从,遇害。
1月30日,在公安民警和武警的围捕下,王成岩拒捕被当场击毙,警方在他随身物品中搜出两支六四式手枪,正是“4·22”案和“10·6”案中被抢走的那两支。
王成岩的身份很快查清:柴河贮木加工厂工人,1990年因涉嫌强奸被开除公职。
一个劫匪被击毙,两支枪被追回,看上去案子破了,但警方清楚,1月17日那天闯进王家的是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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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另一个是谁?
柴河林业公安局接到通报后,立即对王成岩家进行监控,省公安厅、市公局领导决定搜查王家,并对其妻子、儿女进行问询。
一开始,王的妻子说得很敷衍,没有透露有用的信息,突破口出在12岁的女儿身上。
公安人员问她:平时你爸爸和谁关系最好?小女孩回答道:和公安局的张叔叔,有一天很晚了,张叔叔来我家送了封信给妈妈。
这句话,让另一个名字浮出水面,张泗维,原柴河林业公安局主管文秘工作的副主任。
警方调查确认,张泗维与王成岩私交甚好,这一点在公安局内部甚至有所耳闻。
王的妻子见瞒不住,也证实了丈夫出逃后的1月24日,张泗维曾送来一封信;更早之前,他还给过王成岩手枪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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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1994年1月31日,柴河林业公安局刑侦科长李春茂和4名刑警,在办公室将张泗维依法滞留。
问询中,他只承认送信,拒绝承认提供子弹,他是公安局的中层干部,哪怕只是给在逃嫌疑人送信,本身就已经涉嫌违法。
随后,物证逐步齐全,警方在他的办公室搜出金戒指4枚,在他家中搜出金项链2条,这些东西来自那些被抢的受害者。
证据面前,张泗维的心理防线一点点垮掉,他对预审民警说了句:在公安局干了十多年,预审侦查手段我是懂的,不用费心,我知道这一天迟早会到。
1994年2月18日,他供认了“1·17”“4·22”等六起特大杀人抢劫案,全部是他与王成岩所为,当地悬了几年的案子一举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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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张泗维并非一开始就是“恶警”,1981年,他调入公安局当通讯员;因为工作积极勤奋,1982年8月被调入柴河派出所当内勤民警,期间还荣立过三等功。
1984年考上省警校;1986年警校毕业后到公安局预审科当科员;1990年4月到办公室当秘书;两年后晋升为副主任,后来还入了党。
据他本人交代,早在警校期间,他就深感金钱的重要,那时警察收入不高,改革开放后,他看着身边越来越多人富起来,心里非常向往。
1990年,他在处理王成岩涉嫌强奸一案的过程中与对方结识,一个熟悉公安内部、懂侦查、能接触到各种信息;一个被开除公职、胆大妄为、熟悉柴河的地面,两个人很快勾结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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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从1991年4月22日到1994年1月17日两人共同作案6起,杀害17人,抢得现金3000余元,金首饰折合1万余元。
他们的作案逻辑,简单荒谬,第一起1991年“4·22”,他们判断赵某在公安局工作、有枪、为人老实、好对付,于是先抢枪,再图后续。
1993年4月7日,他们盯上柴河当地的建筑承包商张某,这一起,代价是张家夫妇二人,以及14岁的女儿、12岁和9岁的儿子共一家五口。
1993年5月,张泗维出差到牡丹江,路上遇到柴河人童某,搭话问箱子里装的什么,童某得意地说道全是钱。
两天后,二人一早敲开童某家门,拿枪逼他交出箱子,箱子里根本不是钱,是衣物,人还是没能活下来。
1993年10月6日,张泗维听到有人要往石河乡派出所副所长丁某家送2万多元房款,便和王成岩提前踩点。
当天下午2点多,两人进入丁家,丁某夫妇遇害,他们处理完现场,等着送钱的人上门,等了半个多小时也没人来,怕暴露才离开。
二十分钟后,怀揣2.9万元的郭某到了丁家门口,这一趟迟到救了他一条命。
1994年1月17日,他们选中了交警王某,理由是这人既有枪,又有钱,房子装修得不错,“比较划算”。
两人跟踪、踩点,最终定在1月17日下午动手。敲门时,张泗维说了句我们找你办的那个事情怎么样了,趁王某愣神,夺门而入,掏枪逼他交枪。
王某身材强壮,奋力搏斗,后面的事就是那场枪声,如果不是王家二女儿机灵、跳窗报警,如果不是两人仓皇逃离、来不及清理现场,那枚指纹也许永远不会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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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这起案子最让人后怕的地方,不是作案手段,而是作案的人,一个在公安局干了十多年、当过预审科员、管过文秘、已经入党的中层干部,白天在办公室里看材料、听同事聊天,晚上带着同伙去敲门杀人。
他利用的是那身制服带来的信任,干警见了自己人通常会开门;他利用的是自己的岗位,能接触到谁家有枪、谁家有钱、谁家最近进账;他利用的是自己的专业,知道怎么破坏现场、怎么规避排查。
那个年代没有监控、信息不通、跨区域协作有限,一个懂侦查的人藏在侦查队伍里,几乎就是最完美的伪装。
1995年,张泗维被法院依法判处死刑……
17条人命,换来的现金加首饰不到两万元,这笔账怎么算都是荒诞的,为了一万多块钱,一个受过警校教育、立过三等功、已经入党的公安干部把自己变成了杀人犯,最后走上刑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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