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两高”)联合发布6件依法惩治新型、隐性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张某某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揭开了一名银行高管“挂名领薪”式腐败的全貌:
某国有控股银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张某某,为请托方获取1.5亿元贷款提供帮助,离职后到对方公司挂名董事局副主席,两年半领取薪酬389万元,其间仅出席过一次董事会,最终被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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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典型的“期权式腐败”,亦即在位时利用手中的权力给特定企业提供帮助,退位后就到这些特定企业挂名任职,然后获取高额报酬。
只是,张某某的行为显得更加特殊一些。挂名企业董事局副主席两年半,竟然只出席过一次董事会,却拿走了389万元薪酬,这是明目张胆的受贿行为啊。
只是,就算张某某经常到企业上班,也改变不了这些薪酬的性质。因为,389万元薪酬与1.5亿元贷款之间是有必然联系的。不然,企业不会白白地给张某某送上389万元。
需要追问的是,既然张某某的胆量这么大,难道其他方面就没有任何问题吗?没有帮其他企业在获取贷款时收受过贿赂吗?有没有对张某某的行为进行全面调查呢?
当然了,张某某也可能是一位非常聪明、非常有心机的人。在位时,确实做到了“洁身自好”,没有出现收受贿赂等方面的问题。也许正是因为“洁身自好”,才使得他给特定企业争取贷款时,更容易得到贷审会等的同意,最终让自己的如意算盘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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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难以理解的是,如此聪明的一个人,怎么就会在领取特定企业高额薪酬过程中,做得如此明目张胆呢?真的以为离职后就能平安无事了吗?殊不知,如果放出去的贷款收不回来,即便离职,也是跑不掉的。这就叫终身制,亦即终身追责制。
事实也是,在职时,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为特定企业办事,离职或退休后,就到特定企业获取高额报酬,这种“期权式腐败”,也是不可容忍的,必须坚决打击的。否则,就会引发更多腐败行为,让利用期权搞腐败的现象更为严重。
这也进一步提醒手握权力者,不要以为手中有权就能滥用权力,并在退休或离职后收割利益。不行的,只要获取的利益与权力联系在一起,哪怕退休或离职时间再长,也会追责的。张某某的案例,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而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已经早就掌握了这种腐败问题的特性,并采取了强有力的打击措施。
要想退休后过平安生活、离职后过平安日子,只有在位时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用权,才能平安着落、平安生活、平安过日子。否则,仍然会惶惶不可终日,过着头枕钱袋也睡不着的恐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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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一旦过上了恐慌、恐惧的生活,有再多的钱、再大的权,也是白搭,不可能让自己幸福的。所谓幸福感、安全感,绝非只是有钱有权,只是社会治安良好、社会环境太平,也包括自身有没有不安全行为,有没有违法乱纪行为在身。只有内外都很安全,都没有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才能过上真正的太平日子、幸福生活,才能真正具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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