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逃逸并不必然构成交通肇事罪,核心在于逃逸行为是否系事故发生及损害结果的直接原因。天津会通律师事务所承办一起交通肇事审查起诉案件,律师紧扣案件核心事实,精准论证当事人不构成犯罪,最终促使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成功为当事人摘掉刑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正常行驶时,被后方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被害人追尾碰撞,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事发后因慌乱驾车离开现场,被害人经抢救无效离世。公安机关以当事人涉嫌交通肇事罪移送审查起诉,当事人面临严厉刑事追责。
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天津会通律师第一时间全面阅卷、固定证据,围绕罪与非罪展开精准辩护:
- 厘清事故核心成因通过事故现场材料、鉴定意见、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事故发生的主要及直接原因,系被害人醉酒驾驶、追尾碰撞所致,当事人正常行驶无明显过错。
- 严格区分逃逸与肇事的因果关系向检察机关清晰阐述:当事人虽有事后逃逸行为,但逃逸并非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亦非造成被害人死亡结果的直接因素,不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法定构成要件。
- 提交专业法律意见,推动不起诉结合案件事实与刑法规定,系统出具书面辩护意见,明确主张当事人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请求检察机关依法审查并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件结果
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充分采纳天津会通律师事务所辩护观点,认定当事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不留犯罪记录,回归正常生活。
案件启示
交通事故发生后,切勿盲目逃逸;即便存在逃逸行为,也不等于必然构成交通肇事罪。司法机关定罪核心在于: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天津会通律师事务所提示:涉交通事故类刑事案件,务必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刑辩律师介入,通过厘清事故责任、剥离因果关系、精准适用法律,最大限度争取无罪、不诉等有利结果。
(本文为案例实务分享,仅作普法交流,不构成法律意见或服务邀约。具体案件需结合事实与证据,由专业律师针对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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