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个资质用用,项目一起干。”在建筑行业,这句话听起来像是合作,背后却可能藏着一张罚单。
近日,宁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山东驭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被罚款 17万余元。
2023年6月,山东驭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位于乐陵市)在宁津县人民法院大柳法庭业务技术用房及室外配套绿化工程项目中,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
该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2026年7月14日,宁津县人民检察院移送案件至宁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9月11日,宁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7.055157万元。
资质不是“外衣”,不能随便借。“挂靠”、“借资质”看似省事,实则可能带来质量、安全、合同、信用等多重风险。合规承揽工程,才是长久经营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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