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回顾:讲方案要过数据关[1];讲不良影响争的是公众怎样理解标志[2]。这一篇转入另一条常见争议:显著性。
法务桌上常有这样一幕:决定书写着“缺乏显著特征”,法务们连夜整理材料——春晚广告、发布会视频、审计报告、市场占有率、境外注册证、经销商合同、媒体报道,装了一箱。
显著性争议通常有两个问题:标志本身有没有显著性;如果没有,是否已经通过使用取得显著性。企业搬来的一箱证据,主要是回答第二个问题。
显著性诉讼不是证明企业有多有名,而是证明相关公众已经把那个申请的标识,当作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
下文十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按证据“断在哪里”分成四组,再用三件有利对照说明闭环怎样形成。其中四件详写,六件简写。“证据还差哪一环”是研究提示,不是我对代理律师工作的评价;本文不做胜诉率,不评价律师以及律所。
数据来源:知产宝MCP专题检索(截至2026年10月17日)。
数据范围说明:十件均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商标授权确权一审判决(驳回复审九件、无效宣告一件),为专题选材。判决内容依公开文书转述,后续程序未核验。判决日期略;自然人仅保留姓氏。“撤销并责令重作”不等于商标获准注册。
01 标志没对上:证据主要证明了主品牌
案例一|小米声音商标:春晚广告里还有“MI”
(2016)京73行初4374号|驳回复审|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驳回诉讼请求[3]
决定为什么不认可:第14514527号声音商标(约11秒、八个小节)在可下载手机铃音、智能手机等上缺乏显著特征,证据不足以证明经长期大量使用已产生显著特征。
企业提交了什么:音频与著作权登记;2013年春晚广告、发布会视频、米粉节、默认来电铃声;论坛帖;广告费审计、公司审计、行业地位证明、“MI”驰名推荐函等。
法院为什么不接受:时长与节奏复杂,易被识别为背景音乐或铃声;申请日后使用证据可一并考量,但原告自认仅部分证据体现诉争商标;春晚广告“亦附加了原告的‘MI’标识,未单独体现诉争商标”;用户可更改默认铃声;“独创性并非商标应予核准注册的依据”。
证据还差哪一环:真正出现申请声音、且与申请样本一致的证据有多少;广告费中有多少能归到这段声音——原告对相关比例表示“不清楚”。
案例二|沃得颜色组合:份额很高,颜色却只是背景色
(2023)京73行初12472号|驳回复审|原告江苏沃得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驳回诉讼请求[4]
决定为什么不认可:第60262358号颜色组合商标(红色与浅灰色,第7类农业机械)缺乏显著特征。
企业提交了什么:宣传视频、产品册、协会市场占有率、审计、完税、销量、经销商、展会、荣誉、央视报道;诉讼中补“沃得”注册证、销售合同发票、境外注册、专利等。
法院为什么不接受:颜色组合易被识别为外观装潢,颜色普通;承认业内销售份额较高,但证据“均为主要体现‘沃得’等标识”,“诉争商标仅作为‘沃得’等标识的背景色存在”。
证据还差哪一环:证明相关公众已将这组颜色本身作为来源标志识别的材料;市场份额证明的是企业,不是颜色。
如果证据始终以主品牌为主要识别对象,就难以证明申请标志本身已经取得显著特征。
简要对照|菲拉格慕环形扣[5](2017)京73行初2902号,驳回诉讼请求。立体标志首先不能只被公众理解为普通商品部件或者装饰,其次还要证明该形状本身承担了来源识别功能。法院认为该标志“易被相关公众识别为带子的卡扣”、设计简单常见,且商品上还使用了“Ferragamo”商标,组合使用不足以证明公众已将该形状本身作为来源标志识别。
简要对照|α-金装[6](2016)京73行初249号,驳回诉讼请求。法院认为“金装”易被理解为包装系列描述;大部分证据显示其与“雅士利”共同使用,并与多个系列名并列,公众更易视其为系列名称。诉讼补证不予采纳;即使考虑,也只有奶粉上的使用。
02 商品和时间没对上:使用链条断了
案例三|太阳神声音商标:早期合同没展示声音,后期合同晚于申请日
(2016)京73行初6410号|驳回复审|原告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驳回诉讼请求[7]
决定为什么不认可:第14506240号声音商标(直升机版太阳神,第3、5、30、32、35类)缺乏显著特征。
企业提交了什么:主张旋律源自企业形象歌,经长期推广已形成唯一对应;诉讼中补经公证的电视广告发布合同、投放合同、发票、省政府文件等。
法院为什么不接受:声音商标“需经长期持续使用才能取得显著特征”;1994、2002、2003、2006年协议和合同“均未展示本案诉争商标”;2014—2016年大部分合同“晚于诉争商标申请日”;省政府文件、判决书所涉商标与本案无关;证据形成时间“存在较为明显的空档期”。
证据还差哪一环:能显示实际播放版本的合同或附件;一条申请日前连续、无断档的时间轴。
申请日前的使用证据是判断重点,但申请日后的材料并非当然排除。关键在于,它是在补强申请日前已经存在的使用和公众认知,还是直到申请日后才第一次建立证明路径。对照来看:小米案法院表示申请日后证据可一并考量;驾考宝典案诉讼补证被采信;全鸭季案诉讼证据被定位为对复审证据的“补强”。太阳神的问题在于,申请日前那一段本身就没有撑起来。
商品同样要对上:α-金装的证据只覆盖奶粉,而指定商品还包括火腿、水果罐头等。
03 材料没连上:合同、发票、图片各说各话
案例四|参当家及图:照片缺少印证,发票合同对不上商标
(2016)京73行初5455号|无效宣告|原告烟台市海丰水产有限公司(诉争商标权利人)|驳回诉讼请求,维持无效宣告[8]
决定为什么不认可:第12282512号“参当家及图”(第29类海参等)用于海参(非活)缺乏显著特征;用于其他商品易致原料误认;与“好当家HOMEY及图”近似。
企业提交了什么:注册信息、店面照片、2015年销售发票、包装照片、荣誉等。
法院为什么不接受:荣誉、注册信息不能证明使用;冷柜、灯箱合同未显示诉争商标;照片“均为原告自制证据,证明力较弱”;发票、邮寄单未显示诉争商标。
证据还差哪一环:在本案中,自制照片缺少其他客观材料印证,发票和合同又无法对应诉争商标,因此没有形成完整的使用证据链。
这是商标权利人作为原告的无效案:证据链问题在无效程序里同样关键。
04 数字没落到标志上:企业有名不等于商标有显著性
小米的广告费比例“不清楚”,沃得的份额证明的是“沃得”,α-金装的尼尔森调研把多个子品牌分别统计——数字很大,却落不到申请标志上。
简要对照|普拉达图形[9](2024)京73行初10896号,驳回诉讼请求。法院认为较为简单的图形“不易被相关公众作为商标识别”,在华销售证据的持续时间、地域、范围、规模均不足以证明形成对应关系;“域外注册情况不能成为该商标在中国具有可注册性的依据”。
境外注册证明的是别处的审查结果,不是中国境内相关公众的认知。
05 有利对照:闭环是怎样形成的
以下三件,法院认定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判决结果均为撤销被诉决定、责令重作——这不等于商标最终获准注册。
有利对照一|沪深300指数
(2015)京知行初字第6012号|驳回复审|原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撤销被诉决定,责令重作[10]
决定为什么不认可:仅直接表示基金投资、金融服务等的内容和特点。
企业提交了什么:交易所移交公函、股东信息、样本股调整公告;年鉴、周报年报;数据许可协议、ETF基金合同;媒体报道与终端引用、获奖;管理办法与细则。
法院为什么认可:使用主体“只有原告一家公司”,他人未经授权不得使用,给予注册“亦不会对其他同业竞争者合法利益造成损害”;公众已将其与原告提供的系列金融服务联系。
闭环靠什么形成:谁在用、怎么用、用了多久、谁在说、规则依据,五组证据指向同一主体。唯一性来自交易所授权和制度安排,普通企业很难复制。
有利对照二|驾考宝典
(2016)京73行初3531号|驳回复审|原告北京木仓科技有限公司|撤销被诉决定,责令重作;受理费由原告负担[11]
法院为什么认可:软件自2011年上线,申请日前已上线并获多项行业奖项;判决记载截至2016年7月手机端下载量达4.9亿次——这是截至该时点的累计数,不能全部算作申请日前的使用。法院认为“原告在诉讼中提交的证据足以影响案件结论”。
闭环靠什么形成:上线时间早于申请日,用户量直接挂在这个名称上。但判决同时说被诉决定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正确,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关键证据仍应在行政阶段交齐。
有利对照三|全鸭季
(2016)京73行初3391号|驳回复审|原告徐某|撤销被诉决定,责令重作[12]
法院为什么认可:复审证据含2008—2013年多家媒体的奖项与报道、图书收录等,“所显示的时间均在申请商标申请日之前,实际使用的服务均为‘餐厅、饭店’等”;诉讼证据是“补强”,予以采信。
闭环靠什么形成:按年份连续排列、全部落在申请日前、服务与指定服务一致。证据以奖项和报道为主,不要写成“奖项就够了”。
有利案例的共同点,不是材料更多,而是标志、商品、时间、主体、公众认知能够对上。
06 证据体检清单
申请标志在组合使用中能否被独立识别:不利——小米、沃得、菲拉格慕、α-金装;有利——沪深300。
商品/服务是否对应:不利——α-金装;有利——全鸭季。
时间是否在申请日前、是否连续:不利——太阳神;有利——驾考宝典、全鸭季。
材料是否客观、能否互相印证:不利——参当家;有利——沪深300。
是否只靠境外:不利——普拉达。
数字能否落到该标志上:不利——小米、沃得、α-金装;有利——驾考宝典。
每项可标低、中、高或暂无法判断,但必须附理由——它评价的是材料与论证的缺口,不是胜诉概率,也不是律师评分。
07 结语
这一篇我想说的是:显著性争的是公众是否已将该标志本身作为来源标志识别。
一箱证据可以证明企业做了很多;一条证据链,才能证明这件商标在相关公众之间的影响力。
后续《重做》仍将围绕确权争议中“交了材料却答错题”的争点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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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开始:首次咨询只要三样材料——商标号或图样、决定书、证据目录。判断可以研究以后,再请你补充重点证据、使用时间轴和三个具体问题。
如果你已经收到决定书,把商标号、决定书和证据目录发给我的助理。我们先回答一个问题:这一箱证据,究竟证明了什么?
显著性证据体检,不是替你再装一箱材料,而是先把无效的重量卸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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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文为类案研究方法讨论,不构成对任何代理机构或律师的评价,也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策略请以执业律师意见为准。
注释
[1] 张璿/睿AI:《重做(12)|律师选好了,代理方案还要过一遍数据关》,知产力。
[2] 张璿/睿AI:《重做(13)|商标被认定有“不良影响”,先别急着证明自己没有恶意》,知产力。
[3]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6)京73行初4374号行政判决书(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诉商标评审委员会,第14514527号声音商标驳回复审)。
[4]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3)京73行初12472号行政判决书(江苏沃得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第60262358号颜色组合商标驳回复审)。
[5]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7)京73行初2902号行政判决书(萨尔瓦多·菲拉格慕股份有限公司诉商标评审委员会,第17177272号立体商标驳回复审)。
[6]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6)京73行初249号行政判决书(雅士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诉商标评审委员会,第13985660号“α-金装”商标驳回复审)。
[7]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6)京73行初6410号行政判决书(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诉商标评审委员会,第14506240号声音商标驳回复审)。
[8]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6)京73行初5455号行政判决书(烟台市海丰水产有限公司诉商标评审委员会,第三人“好当家”权利人公司,第12282512号“参当家及图”商标无效宣告)。
[9]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4)京73行初10896号行政判决书(普拉达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国际注册第1676120号图形商标驳回复审)。
[10]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5)京知行初字第6012号行政判决书(中证指数有限公司诉商标评审委员会,第13914974号“沪深300指数”商标驳回复审)。
[11]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6)京73行初3531号行政判决书(北京木仓科技有限公司诉商标评审委员会,第15872656号“驾考宝典”商标驳回复审)。
[12]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6)京73行初3391号行政判决书(徐某诉商标评审委员会,第15023910号“全鸭季”商标驳回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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