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夯实矛盾纠纷前端化解阵地,进一步规范特邀调解工作流程,提升特邀调解员实务能力,有效破解调解后协议履行难、司法确认衔接不畅等现实难题,2026年10月26日下午,新乐市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特邀调解员业务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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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赵硕紧扣调解工作实务痛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相关规定为遵循,围绕接待流程、沟通技巧、文书规范三大核心模块开展授课,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践中高频出现的程序瑕疵问题,开展实操教学。
在当事人接待环节,重点强调了程序前置的重要性。指出调解工作应当先核验当事人身份信息、留存相关证件材料,同步签署送达地址确认书,再开展调解谈话,杜绝先调解后补材料的工作习惯。针对自然人、法人、委托诉讼代理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不同参与主体,逐一明确材料留存、授权审查的工作要求,从源头防范主体不适格、送达不能等风险,为后续诉讼衔接筑牢基础。
在调解沟通技巧部分,提出调解重在化解矛盾而非评判对错,传授“先接情绪、再理事实”的调解思路。讲解倾听共情、背靠背调解、中立引导等实操方法,要求调解员摆正中立立场,不得强制当事人作出让步,不随意曲解法律,不越权作出承诺。
文书制作是本次培训的重中之重。培训着重讲解调解笔录的规范制作标准,强调调解笔录要完整还原调解全过程,不能仅简单记录调解结果。逐条列明笔录必备要素,对表头信息、当事人情况、事实陈述、协商过程、协议内容、核对签字等环节提出明确标准,要求做到同步记录、客观真实,实现全程留痕,保障调解自愿合法,为司法确认提供完备书面依据。
下一步,新乐法院将持续加强特邀调解员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与业务指导,不断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充分发挥特邀调解职能作用,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切实减轻群众诉累。
来源:新乐法院
责编:白俊宝
监制:殷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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