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号称礼仪之邦,以礼乐治天下,可现在呢,婚礼上猥亵新娘,葬礼上坟头跳脱衣舞,没人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相比春秋的礼崩乐坏有过之而无不及。
究其根本,同样是因为上层建筑没有跟上经济基础。
春秋时铁器和耕牛的推广,大大发展了生产力,之前的井田制生产关系成了束缚,土地私有化开始,于是基于井田制的周礼逐渐不合时宜。
当今中国生产力同样大发展,丰衣足食都不足以形容,堪称千古未有。
而民间依然沿用几百年前的礼仪习俗,显然早已不合时宜,现在是该让它与时俱进的时候了。
《礼记·礼器》讲了礼的制定与运用,核心原则用一句话总结就是“礼,时为大,顺次之,体次之,宜次之,称次之。”
所谓“时为大”,说的就是礼要适应社会的发展阶段,可见自古以来礼就不是一成不变的。
《论语·为政》中孔子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
孔子作为礼仪的祖师爷,他更新礼的方式也是在前代的基础上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并且告诉后人也要这么做,所以“百世可知”。
不过在分析礼之前,要先回答一个问题,那就是“礼”的精确定义是什么?
很多人把“礼”简单理解为礼貌或仪式,这就太狭隘了,礼的范围要大得多。
甲骨文中最早出现“礼”,本字写作豊,没有“示”旁。
下半部分不是“豆”,而是“壴”,一种古代祭祀用的鼓类礼器。
上半部分是两串玉(珏),装在器皿中。
合起来的意思就是把玉盛在器皿上,献给天地祖先,引申为祭祀。
人类进入氏族社会后,面对自然灾害、狩猎结果的不确定性,产生了对超自然力量的敬畏,于是通过固定的祭拜动作、献祭程序来祈求神灵庇佑。
这就是祭祀的由来,也就是最早的礼。
与此同时,人类社会演化出了食物分配规则,狩猎收获后按身份、功劳分配,避免内斗。
这一点跟许多社会性动物没什么两样,像狼群、蚁群、蜂群,都有一套固定动作来维持等级、避免冲突。
例如,地位低的个体向首领做出顺从姿态,就能避免被攻击。
这种仪式化的行为信号,可以看作“礼”在动物阶段的雏形,是一种低成本维持群体稳定的机制。
《礼记·礼运》追忆:“夫礼之初,始诸饮食……犹若可以致其敬于鬼神。”
这正反映了礼从饮食分配、祭祀活动中萌芽的过程。
所以礼自从诞生以来,就覆盖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类社会的内部秩序。
不仅东方有礼,西方也有类似的东西,他们叫“自然法”,与之对应的是我们现在常说的法律(实在法)。
西塞罗,古罗马的自然法之父,说“真正的法是符合自然的正当理性,它普遍适用、永恒不变,它以其命令召唤义务,以其禁律制止罪恶。”
天主教官方的“天使博士”阿奎那说,“如果一种人法在任何一点与自然法相矛盾,它就不再是合法的,而宁可说是法律的一种污损。”
我们这边《礼记·乐记》说,“礼者,天地之序也。”
又说“礼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
《左传·昭公二十五年》说,“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
这么看来,对于礼的认知,东西方殊途同归。
当然,虽然礼和自然法的底层异曲同工,但范围却天差地别,自然法只是礼的理论部分,而礼还包含了复杂的实践指引。
理论是一成不变的,但实践要与时俱进。
商代重鬼神,凡事占卜,周人代商后,面临如何解释“小邦周克大邑商”的合法性问题。
于是周公旦将礼从事神转向治人,建立了一套以宗法血缘为基础的礼乐制度。
这一变革让礼从宗教升华为社会政治制度,也从此彻底根除了华夏大地的宗教土壤,使得中华文明比之西方升高了一个维度。
这种制度为中华文明提供了一种可预期的合作框架。
人们知道在什么场合该做什么,减少了猜忌与冲突。
等级秩序让决策集中化,提高应对危机的效率。
消除了神秘主义的仪式,不但能够强化群体认同,增强内部凝聚力,还大大节约了成本,减少了迷信带来的损失。
因此,礼作为一种能够提升群体生存竞争力的“文化基因”,被保留下来并不断扩散。
500年后的春秋时期,孔子做了一次重大更新,于是有了礼的2.0版本。
他最重要的贡献,是为礼注入了内在道德基础,而标准就是“仁”。
他说“人而不仁,如礼何?” 将礼从外在规范转化为发自内心的道德自觉,让礼具备了更强的适应性和传承力,即使政权更迭,道德却仍可延续。
孔门后学编纂《周礼》《仪礼》《礼记》,将分散的礼仪系统化,并成为六艺之一,通过教育代代相传。
《周礼》原名《周官》,是理想版的国家制度蓝图。
它按天、地、春、夏、秋、冬六官排布,天官冢宰管宫廷与百官总务,地官司徒管民政教育,春官宗伯管祭祀礼乐,夏官司马管军事,秋官司寇管刑狱,冬官原缺、以《考工记》补入管百工营造。
书里列了几百个职官名目,但并不基于周代史实,而是基于“以人法天、设官分职”的理想,想象了一个完全按礼运作的国家里,权力怎么分配、事务怎样归类。
《仪礼》最早被尊为“礼经”,现存十七篇,讲士阶层重要的17种场景。
按郑玄注本(刘向《别录》次第)排,就是一个人从生到死、从家门到朝堂的完整操作手册。
头三篇讲“成人立身”。
《士冠礼》讲男子二十岁加冠取字,宣告不再是孩子,要扛起家族责任。
《士昏礼》讲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的整个成婚过程。
《士相见礼》讲第一次登门带什么礼物、怎么推让、怎么回拜。
接着四篇讲“乡党与朝宴”。
《乡饮酒礼》讲乡里宴耆老、序长幼、选贤能。
《乡射礼》是乡间射箭比赛,看的不只是箭法,是进退揖让里的君子气象。
《燕礼》讲诸侯宴请家臣。
《大射仪》讲国君为祭祀前选士而举行的射箭比赛,规格更高,群臣同场。
再往后三篇讲“邦交”。
《聘礼》讲派卿出使他国,是一套最早的外交手册。
《公食大夫礼》讲国君以食礼款待来聘之臣。
《觐礼》讲诸侯怎么秋见天子。
剩下七篇全落回“死生与祖宗”。
《丧服》确定了五等服制,即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亲疏远近穿什么、守多久。
《士丧礼》《既夕礼》讲从咽气、小敛、大敛到出殡下葬的全流程。
《士虞礼》讲葬后怎么迎魂安灵,事死如事生。
最后《特牲馈食礼》《少牢馈食礼》《有司彻》讲士与大夫在家庙祭祖的全过程。
十七篇合起来就是,冠以明成人,昏以合男女,丧以仁父子,祭以严鬼神,乡饮以合乡里,燕射以成宾主,聘食以睦邦交,朝觐以辨上下。
《仪礼》的内容极其繁杂,一般人读不进去,显然这套流程已经完全不适应当代,这正是我们要调整原因。
《礼记》原本有两版,分别由西汉戴德和戴圣叔侄俩编撰,叔叔的叫《大戴礼记》,侄子的叫《小戴礼记》。
我们现在通行本是《小戴礼记》,共四十九篇,核心内容是说明礼的精神内核。
《周礼》《仪礼》《礼记》这三本书合起来被称为“三礼”,接下来2000多年里,礼的调整都基于它们。
魏晋南北朝时期,门阀士族用礼法维护特权,如《颜氏家训》将礼教引入家庭教育。
唐代《开元礼》由国家颁布,标志着礼的制度化、法典化。
宋代,随着印刷术普及和科举成型,朱熹编撰《朱子家礼》,将礼简化为百姓可操作的冠婚丧祭仪式。
同时,蓝田吕氏的《吕氏乡约》,继续让礼从“家里”扩到“邻里”,从此深入田间地头,成为基层社会的自治规范。
元代乱套不到100年,等到明太祖一上台,就下诏“民间婚娶,并依朱子《家礼》”,之后《大明集礼》《性理大全》把私礼收编成官礼,清代官方延续传统,有《大清通礼》。
整个明清时期,民间形成了以祠堂、族谱家规和乡约保甲为基础的民俗体系。
但《家礼》传久了,民间出大量通俗节本、酬世大全、四礼便览、帖式手册,礼生、风水先生、乡绅就开始按这些简化版操作。
好处是礼传下来了,坏处是越传越成了装样子,讲排场、重面子,反而失去了礼的核心意义。
清末《大清通礼》中也承认“仪节繁缛,难施于庶民”。
到五四前后,这套东西被当成“吃人礼教”猛批,但其实被批的是明清僵化的形式主义,跟“三礼”没啥关系。
之后民国建立,废跪拜、改握手,国家礼典退出日常。
新中国成立后,又经历了一轮破旧立新,好消息是,破旧成功,坏消息是,新还没立起来。
1949年以前是作揖、请安,1949年后改握手、鞠躬,称呼从“老爷太太”统一改称“同志”。
祠堂、家谱、繁文缛节、风水道场、厚丧久葬,在反封建迷信的旗号下大面积中断。
取而代之的是一套“公民礼”,新式婚事、追悼会等大大简化了仪式。
好在当时百废待兴,物质匮乏,虽然对仪式的简化矫枉过正,但也符合经济基础。
但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开始腾飞,直到今天,物质条件极大丰富,经济基础又发生了变化,于是当年的矫枉过正还是迎来了反扑。
只是因为旧礼和新礼断层太久,已经没人能再接续,虽然人们有钱,也愿意花钱,可就是不知道怎么花钱,于是就有了现在的群魔乱舞。
天价彩礼、婚礼猥亵、坟头蹦迪,钱没少花,但仪式办得土不土洋不洋,喜庆庄重一点不沾边,反而越花钱越丢人。
礼是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过去只有大家才有资格主持大礼,相比之下,以现在的婚礼策划的素质,闹出什么笑话恐怕都不足为奇了。
礼仪之邦需要有人牵头把礼接续上,如果没人出这个头,那就我来吧,当仁不让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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