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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精准护航市场主体健康发展,高效化解商事矛盾纠纷,最大限度降低纠纷处置对企业经营的负面影响,前郭县人民法院坚持调解优先、柔性司法理念,用心用情化解涉企纠纷,助力辖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升级,切实让市场主体安心经营、放心发展。
2024年10月1日,出租人甲商场与承租人杜某签订了一份商铺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3年,租金按照杜某经营的乙公司营业额一定比例支付。合同履行初期,双方履约顺畅。后续因乙公司经营效益不佳,出现连续多月拖欠租金的情况。同时,场地内堆放的玉米粒因潮湿滋生虫害,严重干扰了商场整体环境及其他商铺的正常经营。双方多次沟通协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026年9月,甲商场向前郭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杜某腾退租赁房屋,并支付拖欠租金、违约金及房屋占有使用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56724.5元。
庭审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对立情绪十分激烈。甲商场代理人表示,杜某累计拖欠租金长达8个月,商场之前向其出具了书面解约函要求腾退场地,但杜某不仅拒不配合,还将羊只牵入商场内,不仅扰乱了整体经营秩序,还给商场造成了较大经济与声誉损失。
面对甲商场的诉求,杜某当庭提出反诉,表示自身并非恶意拖欠租金,只是希望租金缴纳期限能够适当延后,而甲商场却直接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导致店铺经营收入中断更无力支付租金,因此要求甲商场赔偿其停业期间的各项经营损失。
承办法官李婉宁考虑到该案为涉企商事纠纷,为实质性化解纠纷,决定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别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耐心疏导,以求化解双方心结。
调解过程中,杜某诚恳表达了履约意愿,同意尽快补缴拖欠钱款,但受前期经营亏损影响,暂无能力承担原告诉请的全额费用及场地清退费用,希望甲商场能够放弃部分房屋占有使用费,并自行清退场地。
针对甲商场一方,李婉宁耐心劝导:“商铺长期闲置、玉米堆积生虫,不仅会持续影响商场其他商户经营,也会让你的损失不断叠加。如果能和平调解、快速办结案件,让场地及时腾空重新招商,才能尽早止损。”
面对杜某一方,法官同样耐心讲明利害:“目前你方逾期拖欠租金、拒不腾退场地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尽早协商解决,才能避免继续产生各项费用,最大程度减少自身损失。”
在法官多轮调解下,双方当事人终于放下分歧,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甲商场自愿放弃部分房屋占有使用费的诉请,并承担案涉场地的清理工作;杜某分期向甲商场支付租金、违约金、房屋占有使用费等共计70000元,撤回反诉;对于商铺遗留会员问题,由商场协助杜某张贴公告,妥善限期处置。协议达成当日,杜某主动履行了50000元款项,剩余20000元约定于15日内足额付清。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沃土,高效的司法服务是市场稳定运行的保障。下一步,前郭法院将持续立足审判职能,聚焦市场主体司法需求,健全涉企纠纷快速化解机制,精准高效处置各类商事矛盾,以优质、高效、暖心的司法服务护航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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