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赦免权本该是纠错的例外,如今却被指变成可交易的资源:金钱、关系、游说都能撬动,司法后果被一笔勾销。谁在定价,谁在牵线,制度边界又退到了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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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度本来要问的那个问题,被换掉了
先看制度原本怎么运转。美国宪法第二条第二款给总统的赦免权写得很宽,但真正管住这项权力的,不是宪法里那几个字,而是司法部赦免检察官办公室的那套程序。
规则很清楚:申请人通常要在服刑结束或定罪之后等满5年,才有资格提交赦免申请;必须充分履行判决,包括缓刑、假释和监督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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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套程序当然慢,也当然不讨人喜欢,但它至少逼着申请人回答一个问题:你凭什么值得被赦免,而不是你认识谁。
慢有慢的好处,它把“值不值得”这件事放在时间轴上磨一遍,让申请人先把自己的账还清,再来说赦免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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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第二任期把回答问题的方向换掉了。路透社2026年6月的调查给出了一个很直白的数字:96%的赦免决定绕过了司法部赦免办公室的指导方针,由近300名倡导者和说客推动。
拜登政府时期这一比例不到1%,特朗普第一任期也只有14%。这几个数字摆在一起,说明的不是“特朗普用了更多赦免权”,而是“审查逻辑本身被绕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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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绕开的不是某一个办事员,是“值不值得”这套程序。当“为什么值得”被“谁帮你递话”取代,赦免就从一种例外性的仁慈,滑成了一条可以被营销、被转包、被反复出售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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赦免产业最精明的地方,恰恰在于它卖的从来不是结果,而是“有人替你把话递到那张桌子前面”的机会。结果不保证,所以很难被抓住把柄;通道可以收费,所以生意能持续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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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3周与3个月:价目表是怎么写出来的
法戈的故事短得几乎不需要铺垫。她向支持特朗普的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捐了100万美元,随后出席海湖庄园一场每人100万美元的募款晚宴,在饭桌上当面向特朗普为儿子保罗·沃尔恰克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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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恰克因未缴纳超1000万美元税款受到13项税务犯罪指控,被判处18个月监禁、赔偿438万美元。
那顿饭之后不到3周,他拿到了完全无条件赦免。申请材料里写的重点,不只是他的罪行,还有他母亲为特朗普竞选筹过的数百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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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周这个数字,比任何理论都更直白:从饭桌到赦免令,中间不需要经过“值不值得”的审查,只需要经过“谁在饭桌上”的确认。
施瓦茨的路径更长,账单也更清楚。据纽约时报查阅的游说披露记录,他付给与劳拉·卢默有关联的右翼操盘手将近100万美元,又向一名与亲以色列福音派有联系的游说者支付了10万美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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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还有数千美元流向与“赦免沙皇”爱丽丝·约翰逊和白宫法律顾问戴维·沃林顿有个人关系的律师。
他给出的理由包括量刑过重、已全额支付500万美元赔偿、宗教信仰和健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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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宫否认游说与赦免有关,但一个因欺诈政府3800万美元被判3年的人,实际只待了约三个月就出来了,然后亲口把“攻略”讲给狱友听,这本身就在替通道做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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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戈的“3周”和施瓦茨的“3个月”放在一起,比任何理论都更直白:当通道的价码和速度可以被并排比较,赦免就不再是一个关于“值不值得”的判断,而是一笔关于“付不付得起”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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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有一两个富豪靠关系提前出狱,还可以当成例外。问题在于,价目表已经半公开了。
据《纽约邮报》报道,前加州国会候选人Omar Navarro在寻求赦免时被告知,找某家律所运作需要200万到3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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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安为赵长鹏的“行政救济”及相关事务支付了约80万美元的游说费用,并曾向其他说客提出最高500万美元的成功费;赵长鹏在2025年10月获得赦免。
《爱尔兰时报》引用一名了解流程的律师的话说,中间人收费最高可达100万美元,有些定罪者甚至愿意把赦免省下来的赔偿金按比例分给中间人,数额可能达到数百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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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这位律师的原话说,这是一门“工业规模的赦免生意”。把这一连串数字放在一起看,结论其实很朴素:华盛顿并没有发明一种新的腐败,它只是把“接近权力”这件事做成了一个有中间商、有报价、有成功费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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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收的是关系费,顾问收的是叙事包装费,游说者收的是递话费;捐款、饭局、媒体露脸、宗教自由叙事,都是敲门砖。每一块砖单独看都可能站得住,合在一起,司法判决的后果就变成了可以议价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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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历史换了一身行头,而管通道的人手里没有传票
把时间拨回2001年1月20日,克林顿在离任前最后一天赦免了逃亡海外17年的马克·里奇。
里奇的前妻在那之前向民主党事业捐赠了超过100万美元,另向克林顿总统图书馆基金捐款45万美元;克林顿否认赦免与捐款有关,但“特赦门”三个字跟了他很多年。克林顿的案例说明,靠关系寻求赦免几乎和美国总统制一样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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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在于规模和公开程度:克林顿时代,压力集中在离任前的最后时刻,操作是零星的、遮掩的。
特朗普第二任期,它变成了一个持续运转的行业,有中间人、有报价、有“成功后再付奖金”的收费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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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真正重复的不是某一个案子,而是同一种逻辑——赦免权一旦被看见可以被“运作”,它就不再只是仁慈,而成了一种可以被定价的接近权。
而这条通道几乎没有人管。1995年签署的《游说披露法》在很长时间里极少被真正执行,披露本身就不完整,收费规模、付款时间点、中间人与白宫之间的实际接触,外界只能看到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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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在2026年发起了“pay-to-play”调查,向十多名赦免受益者发信索要文件,但由于在参众两院都处于少数,他们没有传票权,只能“请求合作”。
白宫的口径则始终一致:花钱游说的人是在“愚蠢地浪费钱”,赦免有严格的审查流程。这话在法律上也许能成立,但制度信任从来不只靠法律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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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施瓦茨在监狱里把方法讲给狱友听,当法戈的捐款数字和赦免令之间只隔了3周,公众收到的信号不是“总统在审慎行使仁慈”,而是“这条路上有人在收过路费”。
我的看法是,管通道的人手里没有传票,就等于通道没有闸门;没有闸门的通道,价目表迟早会从半公开变成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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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赦免权本身不该被否定,总统需要纠正司法不公,也需要保留慈悲空间。真正的问题在于,当通道被公开讨论、被反复模仿、被当成可学习的策略,它就不再是例外,而成了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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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标价的正义,法律上再无懈可击,在普通人眼里也已不再盲目。法戈的3周、施瓦茨的3个月、Navarro听到的200万到300万、币安的80万游说费和最高500万成功费,量的不是个案轻重,而是“值不值得”被换成了“付不付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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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高度自由裁量的制度工具,缺乏透明可追溯的程序约束,就容易从纠偏机制滑向寻租通道。约束裁量权、让程序看得见,比争论裁量权大小更重要。赦免权的问题不在总统有没有权力,而在当它变成有中间商、有报价、有成功费的通道时,制度信用就在每一次“3周”和“3个月”里被花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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