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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说明:湖南烈士公园(无人机照片)
近日,两名女生在长沙湖南烈士公园穿日式服饰、持武士刀道具拍照,现场有游客直言:这里是缅怀烈士的圣地,不是网红猎奇拍照的场地。园方后来确认,二人入园时并未穿着相关服饰,是在园内卫生间换装后拍摄;工作人员到场劝离,警方对其进行了教育处理。
湖南烈士公园不是普通城市绿地。园内烈士纪念塔陈列着杨开慧、夏明翰、郭亮等157位湘籍烈士代表的遗像和事迹,保存有8万余名湘籍烈士名册,1989年被公布为第二批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这里每年9月30日举行烈士纪念日缅怀活动,是湖南重要的英烈纪念场所,承载民族记忆与先烈忠魂。
问题不在“穿了什么”,而在“在哪里拍”。服饰和刀具即便属于动漫道具,一旦出现在英烈纪念空间里,也很难只被解释成个人审美。更关键的是,“入园后换装”说明当事人并非完全无感,至少知道这套装扮不宜直接穿进公园。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明确禁止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环境和氛围的活动。纪念塔、英名墙、烈士事迹陈列,不是摄影棚里的布景。把先烈长眠之地当成博眼球的背景,冒犯的是规则,也刺痛了人们心里的共同记忆。
这类践踏民族感情的行为并非第一次出现。南京紫金山抗战遗址前穿日军军服摆拍,当事人被行政拘留15日;新疆康西瓦烈士陵园内踩踏烈士墓碑摆拍,当事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安徽广德两人为直播引流脚踩、攀爬烈士陵墓,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法律早已不是“劝一劝就过”的软约束。《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拍摄内容上传网络、引发传播,或者造成恶劣影响,教育处理未必就是终点。把英烈纪念地当作出片道具,既可能面临治安处罚,也可能被追究民事乃至刑事责任。
捍卫英烈尊严,既要有法律的约束,也要有治理的配合。监管部门要持续加大对烈士陵园、陵墓的管理维护力度;网络平台更要拉起流量警戒线,用技术手段遏制不良内容的滋生和传播,让流量才不敢、也不能再拿英烈做文章。
原标题:《烈士纪念设施不是“打卡背景板”,民族感情不容践踏|锋面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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