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上的风险,不只是看得见的“断崖”,还有看不清的“水位”。
对“中国制造”来说,从2001年加入WTO成为第143个成员,装满“中国制造”的集装箱大船更多终点地是美国、是欧盟。
但如今脱钩断链,智能手机、电动汽车等中国货在美国遭遇了断崖,大船已经不能再驶往美国,于是更多船奔向有购买力的欧盟、奔向富得流油的中东,但如今欧盟、中东的“水位”也开始下降!
现在,报价单上多了一栏:海合会(中东关税同盟,海合会成员六国:沙特、阿联酋、科威特、卡塔尔、阿曼、巴林)及埃及——关税壁垒悄然建起。
“中国制造”的关税的“避风港”,也开始“起风”了!
一、七国筑墙:一堵已砌成,一堵正在垒
先把落地的关税清单拉出来看看。
2025年2月9日,埃及把中国卡客车轮胎反倾销税调整为22%—56%。
2025年10月27日,沙特对原产中国的二氧化钛终裁,按到岸价征收19.39%—45%,五年。钛白粉是涂料、塑料、造纸的基础原料——这一刀,砍在沙特本土涂料与塑料产业的上游。
2025年12月7日,海合会反国际贸易损害行为技术秘书局终裁,中国产启动型铅酸蓄电池25.8%—74%,2026年1月13日生效,不超过五年,统一税号85071000。
虽然74%的高关税上限,是不配合企业的适用档,但25.8%的下限也足以吃掉大部分利润——这个行业的净利润率,常年在5%上下。
2026年10月12日,沙特对直径50—63毫米的饮料易拉罐铝盖终裁,15.8%—38.7%,五年。
海合会的杀伤力,不在税率,在“一个关境”。
海合会六国、一套统一税则、一个统一贸易救济机构。一项终裁,沙特、阿联酋、卡塔尔、科威特、阿曼、巴林的海关同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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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税节奏如何?2026年8月19日,沙特对原产中国和印度的多层瓦楞纸板启动反倾销调查(AD-26-2)——包装耗材,电商、物流、食品行业的底盘。品类正从化工原料、金属包装,往纸与塑料延伸。
埃及及海合会等阿拉伯国家会建关税“统一战线”?
七国并没有坐下来开会,是各自的进口替代走到了同一步。海合会提供制度化的执行外壳,沙特、埃及提供单边样本。方向同频,机制不同,结果一样——中国出口商在同一张税则表上,被划进高价区。
还要看清打的是什么。钛白粉、铝盖、蓄电池、瓦楞纸板,全是中间投入品:不面对消费者,只面对工厂。抬高进口成本,给本土制造业腾出成长窗口。
二、从美国到欧盟:坏效应怎么传染的?
以加税打击“中国制造”,美国开了头,欧盟27国变成集体行动。
2024年10月29日,欧盟结束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在10%基础关税之上加征17%—35.3%:比亚迪17%、吉利18.8%、上汽35.3%,其他配合企业20.7%,未配合企业35.3%,五年,10月31日实施。
欧盟加税的负效应不在税率,在“27个国家、一套税则、一次生效、4.5亿人口单一市场同时收紧”。
关税同盟与自贸区的差别,平时看不出,出事就是生死线:前者是规则共同体,后者只是一张优惠名单。
对于出海的“中国制造”来说,更值得关注的是工具箱的叠加。
反补贴、反倾销、保障措施、外国补贴条例、碳边境调节机制——单看每一样都是技术条款,叠起来就是一道合规长城。税率可以谈,体系很难谈;谈得成税率,谈不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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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制造”的国际风险沿三条线走。
1.原产地线风险:欧盟效仿美国“边境侦探”平台审查,搞穿透核查,第三国组装也要看增值比例。换柜、换证,从“灰色”变成“高危”。海合会海关在做同样的事,一旦认定原产地欺诈,扣货、罚款、拉黑。
2.成本线风险:反倾销税不是一次性支出,是五年期的现金流折价。影响的不是产品单价,是投标资格、账期和库存周转。
3.预期线风险:一个品类被征税,采购商会把整个品类重新询价。土耳其、印度、马来西亚、越南的报价单,就摆在同一张桌上。
关税成了最省力的不劳而获的产业政策:不用补贴,不用技改,不用动利益格局,只要把对手的成本抬上去,就想把财富抢过来,只是披上关税的法理外衣。
坏效应正在这里:当最大的市场用关税而不是效率竞争,后来者一定学。
三、守护供应链安全:文的“舌头外交”+武的“牙齿外交”
老羊认为,长期以来,坚持开放共赢的中国,在供应链外交上整体体现了克制,甚至是礼让的,更多是文的“舌头外交”,很少用武的“牙齿外交”。中国贸易反制大体遵循三条自我约束:“点对点、有限度、可回撤”。这是“以斗促合”的逻辑,不是“你死我活”的逻辑。好处是稳,坏处余毒不除,坏水还会滋生。
当反制概率低、幅度小、周期短,加税就变成一件低风险高收益的事。加拿大试过,欧盟在试,海湾正在试。所谓“群狼四伏”,不是情绪,是成本收益计算的结果:如果咬一口不会被咬回来,谁都会咬第二口。
这就是克制的代价。克制本身没错,负责任大国也不该动辄关税对撞;但克制必须站在可信的反制能力上。没有牙齿的舌头,只能讲道理;有牙齿而不轻易用,才叫威慑。
其实,中国已经不缺应对他国供应链脱钩遏制的“法律牙齿”。
《对外贸易法》第十条:任何国家或地区在贸易方面对我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我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关税法》《海关法》提供加征关税的依据;《反倾销条例》《反补贴条例》《保障措施条例》构成对等的救济程序;《反外国制裁法》提供反制清单、限制交易等跨域手段。
2025年3月8日,商务部作出我国首例反歧视调查裁决,认定加拿大对华电动汽车加征100%关税、对钢铁和铝产品加征25%关税构成歧视性措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同日公告,自3月20日起对加拿大菜籽油、油渣饼、豌豆加征100%关税,对水产品、猪肉加征25%关税。从立案到落地,不到半年。
“牙齿”是有的,也是有用的。问题在于,用得太少、太轻,反而被部分国家视为老实可欺。面对此起彼伏的外国关税,再不协同有力应对,再过三五年,“中国制造”在国内的完整供应链,恐怕要被更多外国“关税牙齿”撕裂。
笔者以为,需要动用包括协会、院校、核心企业等各方力量,加强应对关税战和脱钩断链的“协同战线”,三件事应该往前推。
一是程序对等。对方以“损害”立案,我们就以台账、成本凭证、原产地证明应诉,把站不住的裁决顶回去。中小企业单独应诉撑不住,行业联合应诉、共享证据模板、分摊律师费,才是现实解。
二是精准反制。选对方政治敏感、替代性低、我们能找到替代源的品类,形成可计算的对等。不必全面对撞,但要让对方算得出痛。
三是制度前置。把反倾销、原产地核查、碳规则做成常态化国别监测,让税成本进入报价模型。还靠“集装箱到港才知道补税”,明天就只能被动挨打。
还有一条更长的路,是供应链出海,不是成品出海。在海合会任一成员国完成合规组装、满足原产地增值比例,产品就能在整个关税区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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