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商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聚焦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纠治工作,依法打击损害游客权益、破坏旅游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游客合法权益。为强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形成长效震慑,现将2026年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河南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案
2026年2月,商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处理举报线索时,发现河南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准许他人使用本公司的境内旅游电子合同、旅行社责任险。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商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该公司作出停业整顿7日、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对该公司负责人孙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周某某未经许可经营旅游业务案
2026年1月,商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处理举报线索时,发现周某某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以“商丘某户外俱乐部”的名义通过微信群、抖音号发布户外徒步线路信息,提供包价旅游服务。周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商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周某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虞城县范某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2026年5月,接群众电话举报,被举报人范某某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在其个人微信群内违规发布“宝泉一日游”旅游招徕行程线路,招徕游客开展组团旅游经营活动,提供包价旅游服务。范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虞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范某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睢县李某未经许可经营旅游业务案
2026年5月,睢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发现李某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组织36名游客赴开封开展一日游活动,提供包价旅游服务。李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睢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李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72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柘城县某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游业务案
2026年5月,柘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发现柘城县某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招徕、组织本校学生前往“郑州市中牟县方特梦幻王国游乐中心一日游”,提供包价旅游服务。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柘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孙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河南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在签订旅游合同时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案
2026年4月,商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核查转办线索时,发现河南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组织的“渝蓉秘境、恩施芙蓉”五日游,在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时,存在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安排的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重庆夜游”的行为,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商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商丘市某旅行社民权分公司在签订旅游合同时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案
2026年6月,民权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发现商丘市某旅行社民权分公司组织的“北京纯玩4日游”,在签订旅游合同时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安排的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北京二环内摆渡车、故宫耳麦”,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民权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山西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夏邑分公司在签订旅游合同时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案
2026年5月,夏邑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核查转办线索时,发现山西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夏邑分公司组织的“渝蓉秘境、恩施芙蓉”五日游,在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时,存在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安排的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重庆夜游”的行为,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夏邑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商丘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宁陵分公司签订合同时对同一旅游团队的旅游者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的合同事项案
2026年6月11日,宁陵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线上巡查时,发现辖区某旅行社组织的“新密一日游”签订的合同预设年龄差别收费,条款无对应增值服务、亦非游客主动要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宁陵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该旅行社作出责令改正,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商丘市某旅行社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且拒不改正案
2026年4月,商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发现商丘市某旅行社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向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后,该公司仍未在规定期限内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该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商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该公司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一:河南某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商丘分公司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案
2026年6月,商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核查转办线索时,发现河南某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商丘分公司在开展组织20名游客参加“桂林韶山阳朔”六日游行程中,存在未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的行为,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商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二:商丘市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案
2026年8月,商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核查转办线索时,发现商丘市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在组织6名游客去“东北三省13日游”的旅游活动中,存在违规委托自然人袁某,安排非营运车辆为游客提供旅游客运服务的行为,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商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对该公司的负责人李某某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三:河南某旅行社有限公司为接待旅游者选择的交通、住宿、餐饮、景区等企业,不具有接待服务能力案
2026年4月,商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与商丘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联合检查时,发现河南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在组织游客去盐城“荷兰花海、东台西溪景区二日游”时,所租用的客运车辆存在客运包车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客运包车牌两端地址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商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商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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